首页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淀粉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淀粉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淀粉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