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8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