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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