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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之间相互提供贷款担保发生担保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之间相互提供贷款担保发生担保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