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所得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基层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