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徐州市国家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2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