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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