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