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户籍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地税函〔2006〕1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加强对新注册成立企业管户的认定和审核,避免出现漏征漏管户,强化户籍管理工作。
附件: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户籍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ΟΟ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