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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函[2005]88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