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财务管理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甘国税发[2010]136号 颁布日期:2010-07-06
颁布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法规类型:财务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甘肃 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税〔
2010
〕
57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
一
○
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