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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中闻投资管理中心2004年度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国税函[2005]175号 颁布日期:2005-05-1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江苏 时效性:有效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中闻投资管理中心2004年度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函》(京地税企[2005]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