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辽地税函〔2004〕3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做好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4〕36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大连分局: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企业所得税实际征管情况,进一步加强科学、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现将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所得税一年来的工作成果,最后都要通过汇算清缴来体现。特别是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与历年汇算清缴工作相比,不论在汇算程序上还是政策落实上都有很大变化。一是为了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都先后对涉税审批、审核进行了清理。许多事前的审批、审核事项变为纳税人自主申报,后续管理工作集中体现在汇算清缴工作中;二是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收入的影响将大量体现在2005年的汇算清缴中。因此,各地必须提高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认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驾驭税收工作的能力。各局主管局长要亲自挂帅,根据纳税人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将工作程序安排部署到位、税收政策宣讲到位、汇算工作指导到位,从而保质、保量完成汇算清缴工作。
二、明确责任,做好服务
各地要继续按照“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要求做好汇算清缴工作。要明确和强化纳税人自行申报责任,特别是取消和下放涉税审批、审核事项后的申报责任。年度终了后纳税人要根据税法规定和政策要求自行计算全年应补(退)的税款,向税务机关申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税收管理理念为纳税人服好务。要做好税法的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将税收政策,特别是当年新的税收政策宣传到位。要根据需要对纳税人进行业务培训,包括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的填写辅导。要选派业务骨干人员及时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的税收政策等问题。
三、坚持依法治税,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组织税收收入和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支持我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2005年的汇算清缴工作中,各地一是要积极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落实好振兴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规定该项政策从200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受其跷尾的影响,将主要体现在2005年的汇算清缴中,各市要做好这项工作,摸清对2005年的税源影响,同时做好数据统计。二是要严格执法,特别是要对国家和省局已取消的政策进行清理,如总局(1994)001号文件规定的校办企业等。对享受减免、弥补亏损已到期的企业也要进行清理。做到既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又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今年省局对汇算清缴检查面不做统一的要求,各地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四、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要树立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实现从审批管理到服务管理、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的转变。改变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管理的状况,对已取消、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审核事项要坚决执行,并不得随意设置审批、审核事项。要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措施的落实,避免因取消审批而疏于管理的问题。对企业减免税、广告费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等需要延续管理的事项,要建立健全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各地要注意收集并总结征管流程中不适应取消或下放审批、审核事项的条款、规定等,并及时上报省局。
五、积极做好纳税评估工作
纳税评估是实现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加强税源管理的一项主要工作。税务机关要把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会计决算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利用现有的纳税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财务资料、外部宏观指标等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各市税务管理机关要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税收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宏观的、趋向性的分析。基层税务机关在对有关资料进行案头分析的基础上,应结合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况,将纳税评估落实到户。
六、充分利用好中介机构做好汇算清缴。
由于企业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取消企业所得税审批、审核事项后,由原来的事前审批、审核改成了事后的检查,为了提高纳税人汇算清缴的申报质量和效率,要积极鼓励纳税人根据需要按自愿的原则,委托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代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代理、强制代理,也不得以任何名目从中介机构谋取经济利益。
七、做好汇算清缴的总结工作
汇算清缴工作是对2004年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的总结,各市要借此时机,进一步摸清管户的底数,如企业的类型、规模、行业、性质、以及税源分布状况等。汇算清缴年度总结报告应包括汇算清缴的部署情况、主要做法、措施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企业所得税年度税源分析报告应着重分析企业所得税收入与经济的增减变化情况,并进行年度之间的纵向比对,深入研究变化原因,寻找征管的薄弱环节,为加强管理,组织收入提供依据。请各市务必在2005年5月20日前将报表、软盘(或通过网络办公)连同总结一并上报省局。对愈期未报影响全省汇总的地区,省局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