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前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二OO四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