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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分局(不发涉外检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3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