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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