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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重组后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重组后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重组后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