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企业所得税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所[2002]125号 颁布日期:2002-11-0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天津 时效性:有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