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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