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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200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干部学习文件规定,吃透政策精神,正确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