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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2000]15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