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所得税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通讯社及所属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通讯社所属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8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通讯社及所属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