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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6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