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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税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9]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