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企业所得税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地税函[1999]45号 颁布日期:1999-03-1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河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