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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陕国税函[1998]398号 颁布日期:1998-12-1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陕西 时效性:有效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批复》(国税函[1998]676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