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北京市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3号)号精神,现将200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05年补贴车辆范围为: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8-10年之间(即注册登记日期在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期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000元。
上述大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在4500KG(千克)以上(含4500KG)的载货汽车,以及准牵引总质量在4500KG(千克)以上(含4500KG)的半挂牵引车;大型载客汽车是指乘座人数(包括驾驶员)在19人以上(含19人)的大型载客汽车。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范围。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请于2006年7月10日至2006年9月10日到中国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领取补贴,过期不再办理。私人车主凭加盖原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专用章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本人身份证领取补贴;法人单位车主凭加盖原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专用章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本单位发票(发票抬头:北京市商务局)领取补贴。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中国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
业务咨询电话:64218715、6421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