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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交通管理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交通管理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475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并且做好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西北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所得税的就地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