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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86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