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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发[1998]95号 颁布日期:1998-06-2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5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