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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2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