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所得税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44号《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