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所得税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2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