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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军队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军区后勤部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加强军队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98]3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