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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人民防空办公室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冀财税字[1997]21号 颁布日期:1997-03-2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河北 时效性:有效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防空办公室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