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