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监狱、劳教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4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监狱、劳教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