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假肢生产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伤残军人和全社会残疾人服务,经研究决定,对民政部门定点生产假肢企业(名单附后)在1996年底以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民政部门定点生产假肢企业名单
1. 黑龙江省假肢中心
2齐齐哈尔市假肢厂
3.佳木斯市假肢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