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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太原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233号《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在我省的紧密层企业为: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山西分公司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