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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实际税负的通知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实际税负的通知》(国税函〔2009〕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