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准则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