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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应付费用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市国税发[1999]20号 颁布日期:1999-11-1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陕西 时效性:有效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应付费用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75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