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所得税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