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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发[2006]307号 颁布日期:2006-11-1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河南 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