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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赣地税函[2006]170号 颁布日期:2006-11-1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江西 时效性:有效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