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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地税所二[2006]17号 颁布日期:2006-10-3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上海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