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2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