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个人所得税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沈地税发[2006]62号 颁布日期:2006-04-1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辽宁 时效性:有效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地税发[2006]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