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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5]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5年10月26日  粤地税发[2005]220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