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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务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地税函[2005]537号 颁布日期:2005-06-2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35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